房屋被强拆怎么起诉?广州行政诉讼律师张雨宁律师专业解答
房子被强拆了,一片废墟摆在面前,征收方说“这是违建,拆了就拆了”——很多被征收人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是绝望,第二反应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张雨宁行政诉讼律师团队明确告诉你:房屋被强拆,法律给了你两条救济路径——确认强拆违法之诉和行政赔偿之诉。关键是要在法定期限内行动,找对被告,提交对证据。本文张律师就结合团队600+实战经验,来详细拆解这类案件的核心要点。

一、我家的房子被强拆了,这算是合法的还是违法的?
在谈怎么起诉之前,首先要厘清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强拆是合法的,什么样的强拆是违法的?
合法强拆只有两种情形:
1. 非诉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诉讼执行:经过法院判决确认后实施的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任何未经法定程序的强拆,都是违法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合法强拆必须满足"三不"条件——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不拆除,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而违法的强拆,往往表现为:未达成补偿协议、未作出补偿决定、未履行催告程序、未听取陈述申辩、未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就直接动手拆房。无论房屋是否违建,只要程序违法,强拆行为本身即构成违法。
二、强拆发生后,我该告谁?是告街道办还是区政府?
房屋被强拆后,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往往是:到底是谁拆的?该告谁?
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正确确定强制拆除行政诉讼案件被告及起诉期限的批复》(法释〔2024〕8号),明确规定了被告的确定规则:
1. 有强制拆除决定书的,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2. 没有强制拆除决定书的,以具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3. 未收到强制拆除决定书,实施主体不明确的,可以以现有证据初步证明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在征收拆迁案件中,如果房屋在征收范围内被强拆,而行政机关无法证明是其他主体实施强拆的,可以推定是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委托主体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规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有且仅有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有强制拆除被征收人合法房屋的职权;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不能举证证明系其他主体违法拆除的,可以推定其为强制拆除的责任主体。
张雨宁律师实务建议: 如果实在不知道告谁,可以先以征收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中会审查被告是否适格,并依法告知变更被告。
三、强拆已经过去好几个月了,我现在起诉还来得及吗?
强拆案件最怕的就是超过起诉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批复的明确规定,六个月起诉期限应当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实施主体之日起计算。
张雨宁律师特别提醒:
如果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不要指望信访能"中断"起诉期限。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因为信访、等待协商而错过了起诉期限,等找到律师时已经"超期"了。
四、房子都被推平了,现场没了,证据怎么收集?
这是很多被征收人最担心的问题。
好消息是:行政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也就是说,不需要你来证明强拆是违法的,而是需要行政机关来证明强拆是合法的。
如果行政机关无法提供强制执行决定、催告书、送达回证等证据,法院可以直接推定强拆行为违法。
尽管如此,被征收人仍然应当尽可能收集以下证据:
1. 基础权益证据:不动产权证、宅基地证、建房审批文件、水电缴费记录等,证明你对房屋享有合法权益。
2. 强拆事实证据:现场视频、照片、执法人员工号、报警记录、证人证言,锁定强拆主体与时间、方式。
3. 程序缺失证据: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等文件,查找程序违法点。
4. 损失证据:屋内财产清单、购买发票、装修合同等,为后续赔偿请求提供依据。
特别提示: 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因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对房屋内物品损失举证的,人民法院对原告未超出市场价值的符合生活常理的赔偿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五、起诉的时候,我要告什么?诉讼请求怎么写?
强拆案件的诉讼请求通常包括两类:
第一,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这是基础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只有在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后,才能进一步主张赔偿。
第二,请求行政赔偿。 可以在提起确认违法之诉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先确认违法、再单独提起赔偿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实务中建议:在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这样可以一次性解决两个问题,避免程序拖延。
六、强拆确认违法后,我能拿到多少赔偿?
这是每个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规则,违法强拆的赔偿范围包括:
1. 房屋价值的损失——按市场价计算,不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2. 房屋内物品的损失;
3. 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费用;
4. 停产停业损失(针对经营性房屋);
5. 其他直接损失。
赔偿标准的核心原则: 因违法强制拆除合法房屋而引发的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请求给予金钱赔偿时,确定赔偿标准时不应使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行政赔偿低于因依法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亦不应低于赔偿时该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也就是说,违法强拆的赔偿,不能比合法拆迁的补偿还少。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确立的"赔偿不低于补偿"原则。
如果房屋已被强拆、现场已灭失,法院会综合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用途、房地产价格波动等因素,依据赔偿数额不低于补偿数额的原则,酌情确定房屋价值。
七、广州地区的强拆案件,去哪个法院起诉?
广州市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或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集中管辖。自2016年1月1日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属各区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行政案件。
立案方式: 目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的行政案件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立案,暂不支持网上立案。可以邮寄立案材料,但审核时间较长,建议亲自到现场提交。
八、张雨宁律师能帮我做什么?强拆维权为什么需要专业律师?
1. 精准锁定被告,解决"告谁"难题
强拆案件中,被告认定是最复杂的环节之一。征收方可能委托街道办、拆迁公司、甚至不明身份人员实施强拆,互相推诿。张雨宁律师曾长期担任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综合执法办行政法制审查专家顾问,深谙行政机关的组织架构和职权划分。凭借"行政执法+司法审查"的双重视角,能够精准锁定适格被告,避免因告错人而被驳回起诉。
2. 守住起诉期限,不让案子"超期"
起诉期限是强拆案件的第一道门槛。张雨宁律师团队精通行政诉讼程序规则,能够在法定期限内迅速启动诉讼程序——无论是确认违法之诉还是行政赔偿之诉,都能确保在6个月起诉期限内完成立案。
3. 证据重建,房子没了也能打赢
房屋被强拆后现场灭失,证据如何重建?张雨宁律师团队曾代理的清远市城中村改造违法强拆案中,房屋被强拆、现场已灭失,征收方以"违建"为由只愿意支付极低的材料损失补偿。团队通过走访经济社、居委会,调取历史水电缴费记录、邻里证言、航拍影像变迁图,成功证明房屋具有历史合法性;同时委托评估机构参照周边商品房市场标准作出评估。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强拆违法,判令赔偿数百万元。
4. "确认违法+行政赔偿"一并提起,不走弯路
张律师团队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会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避免先确认违法再单独起诉赔偿的程序拖延。同时采取"诉讼+谈判"双轨策略,利用行政机关在程序违法、败诉风险面前的顾虑,以诉讼为后盾推进谈判,帮助客户尽快拿到赔偿款。
九、房屋被强拆常见问题解答(FAQ)
1. 房子被强拆了,我应该先报警还是先起诉?
建议两者同时进行。 报警可以留下官方出警记录,作为强拆事实的证据;起诉是维权的主要法律途径。两者不冲突。
2. 强拆已经过去一年了,还能起诉吗?
要看具体情况。 起诉期限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强拆行为内容及实施主体之日起计算。如果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起诉期限最长可达一年。但超过一年仍然存在较大风险,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
3. 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能起诉吗?
可以。 没有房产证不等于房子是违建。可以通过历史水电记录、邻里证言、航拍影像等证据证明房屋的合法来源。张雨宁律师团队代理的清远案件就是典型案例。
4. 确认强拆违法后,赔偿款能执行到位吗?
能。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判决生效后,行政机关必须履行。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 找律师要花多少钱?
具体费用需要根据案件情况面谈。但请记住:不维权的代价可能更大——房屋被强拆后如果什么都不做,征收方可能只给你极低的材料损失补偿,甚至一分钱不给。专业律师的价值在于帮你拿到应得的赔偿。
房子是家的根基,赔偿是未来的保障。 面对违法强拆,不要绝望,更不要放弃。
【关于作者】
张雨宁律师 | 广东凯君瀛信律师事务所 一级合伙人/行政法律业务部主任
执业证号:114401202210XXXXX
专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只办理"民告官"行政案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合规项目。团队累计经办600+行政案件。
社会职务: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专家调解员、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综合执法办行政法制审查专家顾问、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及东环街法律顾问、政府法律服务与行政争议智库专家。
核心优势:曾长期驻场综合执法部门担任法制审查专家,深谙行政机关办案思维与程序漏洞。精通从行政复议申请、听证、答复到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的全流程,擅长在不利局面下寻找程序违法突破口。
坐标:广州、深圳,承办全国重大复杂行政案件。